2007年4月2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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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核心在于保护
吴晶 崔静

  据新华社  4月26日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23日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在意识、创造、保护和运用方面都存在不足。
  田力普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最根本的不足是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需要全社会都认可和认识它的价值。如果仅有执法机构和执法能力,而没有社会基础,没有大家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等都会遇到很多障碍。
  他说,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实际上就是创新文化。中央去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提出这个命题,创新文化和知识产权意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紧密相连的。知识产权的创造是用创新型的制度来促进技术创新。
  “在知识产权产生方面,我希望在国家提出创新型国家这个大前提下,全社会更多地投入产生创新成果。”他说。
  田力普表示,知识产权的核心就在于保护。前不久我国刚通过关于财产权保护的物权法。知识产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因此也需要保护。但由于它本身的特性是看不见、摸不着,保护起来更不容易,更需要加强保护。政府在知识产权形成方面的管理作用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参与也很重要。
  “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问题就是把人的智慧创造成果转化成财富。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起着重要作用,转化、运用、市场化,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我国还有很多路要走。”他说。
                                (吴晶  崔静)